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

  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
  
  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二、彩礼不予返还的情形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
总结: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国土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规范
      国土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规范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时向申请人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


·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内容
      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内容在土地承包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纠纷,只有了解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内容是什么,相关的权利纠纷如何来解决,使用期限,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最新动态,才能减少和避免纠纷,现在我......


·无能力支付全部房款,不得不违约需要承担责任吗?
      按照规定,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在我国离婚后怎样减少抚养费
      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时候,这是属于比较性质特殊的案件,不可能说像其他的案件一样一板一眼的判决结果是怎样就必须依法按照判决结果执行。也就是说在日后如果发生了什么不可预知的......


·准备跳槽其他公司被发现了,原公司不肯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实际中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


·快三是不是赌博违法活动?
      一、快三是不是赌博违法活动?快三属于赌博,但是不一定是赌博违法活动,需要结合参与人员的具体情节来决定是否构成违法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


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