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1、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2、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3、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一年。
  
  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结: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吗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吗?从建筑工程构成和层级上面分,有检验批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像主体建造工程、地基工程、绿化工程都属于分部工程,它们共同构成了单位工程。而工程质量......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如何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如何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一、如何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1、发起人发起发起人有数人时,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或做成发起人会议决议。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经营的宗旨,项目,范围和生产规模,注......


·劳动法关于工伤赔偿标准及流程
      每个级别不一样,赔偿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举例说,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


·酒驾
      酒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


·继子女抚养关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大多数的再婚家庭当中都存在着继子女,所以有的时候这种感情上的事情没有办法通过法律上进行多么明确的规定,因为再婚的时候肯定不能因为孩子是属于继子女就对其不管不顾的,可实质上也有人针......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