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客观因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以下两种情况: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企业职工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
  
  企业应当视同其正常提供劳动并支付工资,企业以此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故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二、疫情期间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
  
  如果是经济性裁员,可以获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但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话,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依照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的赔偿金。
  
  在程序上,因为疫情辞退员工肯定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要求:
  
  1、疫情自21日起迄今也就20多天,贵单位不可能提前30天向工会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如果没有向劳动部门报告并且该方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符合20人以上或者职工总数百分之十等条件的话,那就不符合我国经济性裁员的实体和程序要求,那单位就构成借经济性裁员的名义实际构成了单方违法解除,员工有权利获得二倍经济赔偿金。
  
  
总结: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一、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客观因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以下两种情况: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后一方怎样夺回抚养权
      父母通常情况下都是喜欢孩子的,但是由于客观原因,在离婚之后只能有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和孩子生活在一起。那么如果对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怎样夺回抚养权呢。法官在判决抚养权的归......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是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双方纠......


·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夫妻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方式,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且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才能结束夫妻关系。那么您知道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呢?我们建议请阅读下文......


·最新入职员工合同签几年的问题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


·职工在转正后怀孕能否辞退
      职工在转正后怀孕能否辞退?转正后怀孕的公司不能无故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


·代位权诉讼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代位权诉讼立案需要什么条件?一、代位权诉讼的含义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