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规则

  员工在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选择与用人单位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在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又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合同期满时,该合同自然终止。二、自2008年1月1日起,员工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员工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提出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总结:员工在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选择与用人单位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在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又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的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
      公司的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如果期限到了没有缴纳,属于瑕疵出资,需要履行补缴责任;如果金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则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新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时间,就是股东会决议......


·假想防卫的后果会不会受到处罚吗
      一、假想防卫的后果会不会受到处罚吗1.假想防卫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一,假想防卫人造成的损害不足以引起刑法的保护。《刑法》第13条规定:“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起诉财产分割费归谁出?
      起诉财产分割费归谁出?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


·想买房但是找不到好的房源?其实现在更多的人在买卖房子的时候都
      想买房但是找不到好的房源?其实现在更多的人在买卖房子的时候都会选择委托中介,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此时也是可以节省自己的麻烦,同时也对自身利益有所保障。但在找中介买房的时候也会涉......


·房屋买卖协议上的买房人自己办理过户吗?
      房屋买卖协议上的买房人自己办理过户吗?房屋买卖合同卖房人是可以要求买房人过户的,但是卖方也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


·毕业季即将来临
      毕业季即将来临,应届毕业生纷纷投入招聘的浪潮。众所周知,外企的福利高,工资高,有不少应届毕业生慕名而来,您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外企进行面试和择业。那么,如果应届毕业生成功获得外企的offe......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规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