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聚众淫乱罪之所以被列为刑事犯罪,就是因为它的社会危害性大,扰乱了我们的公共秩序。那么关于这个罪名的成立条件和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
  
  目前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关于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聚众淫乱罪的处罚可以依据《刑法》第301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9条进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 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 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上面明确规定了触犯这个罪名的条件,希望您看清楚上面的条件不要轻易触犯,否则就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国家会对此作出严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聚众淫乱罪之所以被列为刑事犯罪,就是因为它的社会危害性大,扰乱了我们的公共秩序。那么关于这个罪名的成立条件和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呢,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法总则适用之前纠纷如何处理,诉讼时效有哪些
      民法总则适用之前纠纷如何处理,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我国制定了很多条法律法规,这些法律不仅可以保护公民,也可以规范和约束公民的行为。当人们发生纠纷的时候,民法总则有规定,依照法律处理......


·离婚诉讼伪证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离婚诉讼伪证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可以将问题和有关证据向法庭提供,由法庭追究原告和证人的伪证责任,罚款或者拘留,严重的可以追究其伪证罪的责任。《刑法》规定伪证罪的情节严重是指其伪证......


·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分几年缴清?
      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分几年缴清?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一般是分五到十年缴清,由股东们协商决定多长时间资金到位,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


·被绑架后如何逃脱
      您都知道,我们外出时,一定要注意财产和人身安全,但是如果你还是不幸的遭遇了绑架,你应该如何和犯罪分子拖延时间,争取逃脱吗?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讲解被绑架后如何逃脱,请随着我们阅读......


·西郡兰庭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
      西郡兰庭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土地一直被视作我们的命脉,以往的朝代对于土地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导致王朝后期出现土地兼并严重的情况,农民没有土地,或者土地权益得不......


·上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即便随着最近二胎政策的出台,仍然有许多不按标准超生超育的家长们,当遇见这样的事,并且这对父母刚好是上海市市民时,就需要当事人走相应程序去依法缴纳相关社会抚养费的金额,因此我们给您详......


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