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用工致伤残,工伤赔偿怎么拿

  非法用工致伤残,工伤赔偿怎么拿
  
  ?为减少单位的财政负担,有些单位直接收不满足劳动者条件的职工,比如童工。不过让这种不满足劳动者条件的人就岗,不管非法用工单位有没有被举报,其实也很容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产生伤残事故,引发劳动纠纷。所以,非法用工致伤残后,要先确定工伤赔偿的计算。
  
  按规定,非法用工导致工伤的,并且非法用工致残的,需要按规定向伤残职工、伤残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并且,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另外,一次性赔偿金数额要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所以,被非法用工致伤残后,得先按照以下步骤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1、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后,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资料齐全后,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后并作出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会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最后,在非法用工单位工作导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并且是非法用工致伤残的,对职工的伤害较大,一般对方会要求私下解决,这时候工伤职工就要确定对方给的工伤赔偿,要确保不会遭受损失。若是所在单位拒绝赔偿,或者赔偿的数额不足以治疗的,那么建议要积极采取措施维权。
  
  
总结:非法用工致伤残,工伤赔偿怎么拿?为减少单位的财政负担,有些单位直接收不满足劳动者条件的职工,比如童工。不过让这种不满足劳动者条件的人就岗,不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事实婚姻故意不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事实婚姻故意不登记的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


·补办离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在弄丢了离婚证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去补办离婚证。而此时补办离婚证也是有程序要求的,并不是到相关部门说一声我要补办,就能马上拿到离婚证。那究竟补办离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很多,具体而言有几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


·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工作人员,因为当时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
      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工作人员,因为当时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觉得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必要而且还很麻烦的事情,现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没钱了,其实我们告诉您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一样可以......


·南京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在南京做工伤鉴定的是在劳
      南京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在南京做工伤鉴定的是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之后的60天之内才能出结果,不排除最长可能需要等90天,遇到这种特殊情况的是因为鉴定专家对于鉴定结论存在着争议,没有......


·工伤鉴定可以做假吗 不可以。
      工伤鉴定可以做假吗不可以。一、工伤鉴定造假会受到什么处罚工伤鉴定造假做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所述:1、社保部门可以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违法国家法......


非法用工致伤残,工伤赔偿怎么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