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没了,可以得到多少补偿款呢?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所以500多平米只能是房屋补偿,因为这部分属于村民私有归村民个人所有。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所以500多平米只能是房屋补偿,因为这部分属于村民私有归村民个人所有。
  
  这一句话前半部分是对的,后半部分是错的,如果涉及到征收宅基地上房屋的话,有2种补偿,第一、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也就是货币:离最近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置换:原地回迁不得低于1:1,异地安置要看区位价,这是说房子和房子下面的宅基地打包一起进行补偿。
  
  第二、在城市规划区外,是房子和宅基地分开进行补偿,安置土地管理法,房子是重置成本价;宅基地政府要不换一块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如没有地的话,要货币补偿,因为您有宅基地,虽然是归集体所有,但是您是有宅基地证,您依法享受的,政府给您一次性拿走,那需要给您进行补偿,按照每平米。每个地方价位不一样。
  
  宅基地补偿包括以下部分:
  
  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价值。
  
  2、装修装潢补偿。就是室内的专修,就是房屋内所有不可以搬走的装修费用。
  
  3、附属物补偿。包括院子里的树木等,
  
  4、搬家费。请搬家公司搬家肯定会有费用的,这部分费用是由拆迁人来承担的。
  
  5、临时安置补助费。拆完房子以后,会有一个过渡期的,这个时期租房等费用也是由拆迁人来承担的。
  
  6、搬迁奖励。有的拆迁人为了让被拆迁人尽快的搬走,会设置一些搬迁奖励,但是这些奖励是每个人都会有的。
  
  7、院内土地的补偿。除了房屋占地的补偿以外,院子也是要补偿的。
  
  具体的补偿情况,还需要看当地的情况而决定,国家在不断的发展,我们作为老百姓应该响应国家的好的政策,这样国家才可以取得更大的进步,我们才能享受到更好的惠农政策,当然面对那些不法之人,强拆强为的行为,我们必须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能让这些歹徒逍遥法外,为了我们自己的利益前提下,最重要的还是保护好自己。
  
  
总结: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企业合伙人想退股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股东不同意退股的处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75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广东省在城镇化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对于因建设需要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会支付一笔补偿款。这笔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青苗费等。每年的发放标......


·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
      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遗嘱合法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要求:(1)关于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的要求。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如果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的遗......


·增资扩股如果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增资扩股如果股东不同意怎么办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增资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董事会提出增资议案,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会,并就此进行表决。股东会对......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有哪些?
      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有哪些?一、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一)具体情形下的责任承担1、物权法实施之前,因适用担保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实践......


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没了,可以得到多少补偿款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