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操作指引:
  
  第一步:固定经济性裁员法定情形的证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步: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会议,要留下召开会议及会议内容相关凭证,如会议签到、会议纪要、或视频证据等);
  
  第三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
  
  第四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协议,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总结: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两车相撞赔偿哪些财产损失
      两车相撞赔偿哪些财产损失一、两车相撞赔偿哪些财产损失两车相撞,应及时报案,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


·刑法信用卡诈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近几年来的信用卡发行量跟信用卡诈骗案件的发生率是持同步上升状态的,这样一种现象很明显的对于信用卡的正常使用会造成很大程度的打击,而且银行机构其实也在信用卡诈骗案件当中有很大的财产......


·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要交多少钱?关于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


·劳动合同到期双倍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双倍赔偿吗?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需要支付双倍赔偿,即使公司单方面的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了,经济赔偿金的标准也不是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撞了老年人要误工费吗?
      撞了老年人要误工费吗?需要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


·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有哪些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


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