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土地制度性质是集体一切制。从法律层面上讲,宅基地仍然属于乡村集体土地资源,宅基地的一切权仍然归村民集体一切。集体将宅基地分配给各家各户后,农民能够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或者隶属设备。但是,村民具有的只是宅基地的运用权,而且宅基地的运用权也是有一定请求的,它具有一定的权限:
  
  1)宅基地运用权的主体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共有;
  
  2)宅基地的运用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仅限于村民自建房屋和其他隶属建立,例如村民寓居有关的厨房厕所院墙等等;
  
  3)我国的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准绳,每户村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而且面积不得超越规则的规范;
  
  4)建造契合土天时用总体规划的请求,不得违章建立;
  
  5)村民的宅基地是由个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运用权能够依法转让,但只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一旦发现买卖和转让后,村集体不再分配宅基地,更甚者还要追查法律义务。
  
  下面这几点是村民转让宅基地运用权需求具备的一些条件:
  
  1)转让人至少具有2处或者2处以上的宅基地;
  
  2)转让一方和受让一方必需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3)受让一方没有任何一处宅基地,且必需契合宅基地运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必需由自己申请,集体组织同意,以上条件同时具备前方可成立。
  
  综上所述,宅基地确权后固然农民能够享用到很多权益,但是村民只要宅基地的运用权,是不能买卖的,即便是转让,也只能是同一集体组织内的成员才能够。所以,在这点上,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搞明白。
  
  
总结: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土地制度性质是集体一切制。从法律层面上讲,宅基地仍然属于乡村集体土地资源,宅基地的一切权仍然归村民集体一切。集体将宅基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最新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在正规的公司中,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受了工伤,并且得到了工伤补偿申请的通过,那么工伤赔偿中的也包括了护理费,根据工伤的严重的程度来衡量护理费用的多少,那......


·应该如何确定盗窃的金额
      一、如何确定盗窃的金额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房屋他项权注销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中国很多中心地带的房屋,房价突飞猛进,当然那也是不稳定的,很多人买房、卖房,为了等房子升价,然后小赚一笔;或者是房子降价了,想要注销房产权。毕竟,在中国,经济也有小小的将人类分类。......


·一、爸妈离婚不跟可以得到财产么?
      一、爸妈离婚不跟可以得到财产么?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环西北土石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9854元/亩;旱地/园地:14927元/亩;林地:7463......


·医疗过错6级伤残怎么赔?
      医疗过错6级伤残怎么赔?一、医疗过错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二、赔偿范围及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