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4)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5)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6)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二、发明专利保护措施有哪些
1、协商、谈判;
2、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3、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总结: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运输合同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
运输合同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一、运输合同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运输合同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法律关系,要求对方来进行赔偿的。运输合同当事人承担什么......
·图书出版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图书出版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
·交通事故划分责任赔偿计算何种中对于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我国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并非完全一边倒的偏向行人或者机动车,而是严格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再加上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责任的划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是......
·一、存款遗嘱公证需要材料有哪些?
一、存款遗嘱公证需要材料有哪些?所谓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
·法院裁定书转法院有效期是多久?
并没有法律规定裁定公司解散的有效期,正常来讲法院宣布公司解散时,就会立即就生效。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公司破产,但仍然在破产清算阶段,公司的主体仍然存在。破产程序完毕后,由法院裁定终结破......
·一、做假证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做假证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民事诉讼,证人作假证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证人作假证,可能会构成妨碍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其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