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房子拆迁,户口迁出的人能否拿到拆迁款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面临拆迁。前些年很多人因上学、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出了农村,如今农村老家没有了老人,那这部分人农村老家的宅基地能否继承呢?农村房子拆迁,他们能否拿到拆迁款呢?偿款。1、户口迁出农村后无法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也就说属于整个村,为了村民生活有保障,村民可无偿使用宅基地。但是户口迁出农村(前些年“农转非”)的人,这部分人不再是村集体的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也是有条件的。虽说户口迁出农村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可继承。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继承老家房屋后不可对房屋进行修建,更不能进行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消亡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农村房子拆迁,户口迁出农村的人能否拿到拆迁款这样的规定对于在城市安家落户,有固定工作的人来说并无大碍,但对于居无定所的人来说有很大影响。2、户口迁出农村的人员能拿到农村房屋拆迁款有网友问到,户口迁出农村,老家没人,老宅子还在,能否拿到农村房屋拆迁款?在回答第一个问题时已经讲到,宅基地不可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继承。因为农村的房屋是村民自己建设的,是自己的财产,也是后代依法继承的遗产,所以只要老家的房子还在,拆迁时就可得到相应的拆迁补
  
  
  
总结: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面临拆迁。前些年很多人因上学、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出了农村,如今农村老家没有了老人,那这部分人农村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我国公司形式中的一种,也是最普遍的一种公司形式。在公司设立之初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然后制定公司章程。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


·一、离婚再结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哪些?
      一、离婚再结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哪些?《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最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市区Ⅰ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Ⅱ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Ⅲ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


·长期股权投资是公允价值还是现值?
      长期股权投资是公允价值还是现值?公允价值;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属于一种战略投资行为,所以投资者不会因为被投资单位短时间内公允价值的波动,而改变战略。而权益法,其精髓是将被投资企业,作......


·行政强制执行的几个特征2023
      行政强制执行的几个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


·劳动仲裁多久裁决才能做出
      劳动仲裁多久裁决才能做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农村房子拆迁,户口迁出的人能否拿到拆迁款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