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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怎样的

  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怎样的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二、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1、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3、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4、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5、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者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些没有子孙的老人,在老了之后,生活不可以自理的情况下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是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有一方不同意该协议书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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