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 女司机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 女司机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女司机的交通事故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根据《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情况,与司机的姓别没有直接关系,都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都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根据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而定。
  
  
总结:一、女司机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女司机的交通事故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驾驶员醉驾多少天可以探视?
      一、驾驶员醉驾多少天可以探视?只有等到法院定罪判刑之后家属才可以到服刑的监狱进行探视,《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可按各监狱规定执行。一般在入......


·驳回行政诉讼请求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驳回行政诉讼请求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


·偷税漏税会计最多判几年
      偷税漏税会计最多判几年《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一、劳动合同必要条款?
      一、劳动合同必要条款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


一、 女司机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