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中止犯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对于中止犯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对于中止犯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各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均远轻于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东西方文明的激烈冲突,各国法文化传统以及刑法价值观的巨大的差异,在这一点上都烟消云散。各国立法者庄严宣布:对中止犯就应大幅度从宽处理。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二、犯罪中止免刑罚的规定是什么?对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来自三个方面:(1)从客观方面说,行为人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使得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相当于违法性减少说)。(2)从主观方面说,行为人自动否定、放弃了原来的犯罪意图,这是没有发生犯罪结果的主观原因,表明行为人的非难可能性人为减小(相当于责任减少说)。(3)对中止犯减免刑罚,有利于鼓励犯罪人中止犯罪,避免给法益造成实际损害(相当于刑事政策说)。因此,难以仅从一个方面说明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认为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是行为己缺乏或不具备犯罪构成某些方面的要件或者已消除或减轻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观点,存在疑问。在当代社会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比如说有一些应当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具体的来说,包括犯罪中止这种情况。
  
  
  
总结:对于中止犯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对于中止犯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是否需要经双方当事人同意?
      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是否需要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我们在民事活动中很可能产生纠纷,我们可以首先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便会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当双方对一定法律事实......


·一、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


·最近疫情不上班开不开工资?
      最近疫情不上班开不开工资?最近疫情不上班开工资,疫情期间居家自我隔离期应当发放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欠钱拘留15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拘留15后还不还钱怎么办?1、债务人没有钱,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对他无能为力。因为债务人不能还清债务,也不违反其他法律,为什么法律不能对他采取任何行动?在这......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与遗赠抚养协议区别
      赠与是一种单方面的权利义务行为,任何人都能够接受赠与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进行赠与,只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才能进行赠与或者是说所才能进行有效的赠与。但是并非所有的赠与都是无条件的......


·单方肇事即单方,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
      单方肇事即单方,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相对比较简单,事故车辆的车主可直接持单方事故证明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那单方交通......


对于中止犯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