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3)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本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4)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我们国家的诈骗罪主要就是指的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为目的进行诈骗。还有比较特殊的诈骗行为是属于合同诈骗,它主要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所发生的。是按照我们国家的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理。
总结: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开庭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
开庭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1、如果起诉立了案,到传票开庭需要多长时间?起诉费用是多少?一审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即从立案到送达判决。立案后多会开庭是法院根据受理的案件数量和顺序决定的,但不管......
·社保补缴联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社保补缴联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有新规灵活就业人员的补缴一直备受关注。《暂行办法》规定,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以社保信息系统记载的中断缴费时间为参考依据,再......
·增加注册资本何时交纳印花税?
增加注册资本何时交纳印花税?增加注册资本的印花税一般是登记当月就需要及时都全部缴纳完毕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
·一、带租约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带租约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
·三责险如何理赔,怎样理赔三责险
三责险如何理赔,怎样理赔三责险一、三责险如何理赔,怎样理赔三责险1、通知出险和提出索赔要求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以最快......
·依法判缓刑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
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