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杀人致人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故意杀人致人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故意杀人致人轻微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轻微伤害不属于刑法调整范畴,而由民法调整,不属于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属于违法,不属于犯罪。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一)区分故意伤害罪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二)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第1款实际上指的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三)区分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既遂、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内容问题属于主观思维意识范畴。主观意识支配、制约客观行为;客观行为反映主观意识、检验主观意识。因此,要正确判定故意的具体内容,必须全面综合、分析案件的各种事实情况。不能简单地根据某一事实做结论。故意杀人行为实施之后,若仅造成了对方受到轻微伤的,此时并不满足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若是受害人不同意和解,并且起诉的,此时司法机关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处理。此时侵权者需要支付对方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金需要与轻微伤患者协商确定。
  
  
  
总结:故意杀人致人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故意杀人致人轻微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是首要问题,生产单位不仅要保障所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更要保障生产职工的人身安全以及生产环境的安全。如果生产单位存在违......


·成都补领机动车牌照的流程是什么
      成都补领机动车牌照的流程是什么众所周知,机动车要在道路上行驶,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就是机动车的牌照。没有牌照就上路行驶是违反道路安全法的,是违法行为。如果机动车牌照丢失了,可以申请补......


·宣告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吗?
      宣告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吗?1、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


·在派出所打架怎么处理这种行为?
      在派出所打架怎么处理这种行为?社会上打架斗殴的行为很普遍。在派出所打架怎么处理呢?通常意义上分几种情况: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调节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给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


·入职前需要提供工资条吗?
      在入职了一家新公司的时候,往往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身份资料以帮助企业了解新员工。如若企业想了解新员工的过去收入状况,向员工索要工资条等收入信息是否为必要行为,在法律上是否规定员工入职......


故意杀人致人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