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行为的犯罪地包括哪些

  犯罪行为的犯罪地包括哪些?犯罪地犯罪的预备地、实行地和结果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表明,在确定地区管辖的管辖法院时,首先考虑的应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二、犯罪行为的立案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其实,刑事案件的管辖权也不一定,任何情况下都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特定刑事案件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当然首选的还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立案的时候也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管辖。
  
  
  
总结:犯罪行为的犯罪地包括哪些?犯罪地犯罪的预备地、实行地和结果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寻衅滋事行为包括哪些?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潮流下,也会有那么一些小混混,不分青红皂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一己私欲,一不小心就可以造成寻衅滋事罪,犯该罪的人会被公安机关抓起来,然后调查,那么寻衅滋事行为包括哪......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几岁不能领取?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几岁不能领取?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审计内容(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


·生产销售假药的定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定罪量刑标准一、生产销售假药的定罪量刑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一、探视权可以留宿孩子吗?
      一、探视权可以留宿孩子吗探视权是可以留宿孩子的,但是要经过双方的协商。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


·要是离婚夫妻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的话
      要是离婚夫妻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的话,此时女方也不是说就可以免除了自己的抚养义务,而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支付抚养费。不过此时离婚女方抚养费怎么算才好呢?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清......


犯罪行为的犯罪地包括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