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

  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
  
  一、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
  
  ⑴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对于未成年人,要先由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于精神病人,要先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能受理。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法院确定监护人要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二十七条来进行确定指定监护人的顺序。
  
  (3)如果是被指定人不服的,还应当在接到有关组织关于指定监护的通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二、监护人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监护人就是专门来保护被监护人的,但如果要申请监护人的话,就必须要符合条件而且所指定监护人的范围也必须要在法律所规定的条款之中,对于指定监护人一般要向法院进行申请,只要确定成功那么就需要履行自己义务。
  
  
  
总结: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一、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⑴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对于未成年人,要先由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母亲没有工作能不能得到抚养权?
      我国法律对抚养权的划分遵循子女利益优先原则,所以很多离婚人士关注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而且,有很多人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母亲没有工作能不能得到抚养权?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


·信用卡逾期可以立案侦查吗
      一、信用卡逾期可以立案侦查吗可以立案侦查,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可以采取查询银行账户、冻结存款,查封扣押财产措施。逾期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刑......


·一、自己骑车摔伤交通事故规定是什么?
      一、自己骑车摔伤交通事故规定是什么?自己骑车摔伤交通事故规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
      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一、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动提出接触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不同字同音的商标算不算侵权
      不同字同音的商标算不算侵权?不同字同音的商标不算侵权,关于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规定有哪些?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用。国家为公共利益所需,要收回该土地时,也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


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