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
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
一、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
老人的房子女婿一般没有继承权,特殊情况下可以享有继承权,即丧偶后仍然继续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
二、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任何人都可以独立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合法所得财产,故此若是某个体死亡,但是在其在世期间已经通过合法方式订立了遗嘱的,那么需要优先遵循其意思表示,处分其名下的财产。对于没有遗嘱的,需要按照顺位继承原则来处置其遗产,故此正常情形下女婿是不再继承范围内的。
总结: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一、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老人的房子女婿一般没有继承权,特殊情况下可以享有继承权,即丧偶后仍然继续履行主要赡养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不陪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如今的城镇人口密度越来越大,拔地而起的建筑物也已经越来越普遍,与之相对的就是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开始不断涌现。因为不断的有高空坠物致人伤亡最后却无人赔偿的情形发生,才导致国家针对高空坠......
·员工的职业病工伤可以认定吗?
员工的职业病工伤可以认定吗?一、员工的职业病工伤可以认定吗?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
·民事诉讼申请延期开庭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请延期开庭的条件有哪些?在我们提出民事诉讼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及时、按时的进行开庭审理的,但是如果存在一定的客观情况,是可以进行民事诉讼申请延期开庭的审理的。但是,我们是......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应注意什么?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应注意什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签订遗赠......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
·工伤认定书送达超期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到工伤后必须要进行的鉴定程序,认定申请可由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亲友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经受理审查核实后认定部门会发放给劳动者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
老人的房子女婿有继承权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