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

  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
  
  在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此时,则还应当具体区分债权凭证的种类和内容作出判断。
  
  (一)借据
  
  借据一般是由借款人书写并签字盖章的债权凭证,表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内容一般记载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数额、借期、利息、借款时间等。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借据是在出借人交付借款的同时出具的,在借款人实际归还借款后销毁,或者以出借人出具收条的方式予以作废。但随着民间借贷市场供需双方力量对比的失衡,很多时候,借款人系在实际收到借款前就向出借人出具了借据,此种情况下的借据,则在内容上和性质上更接近借款合同了。
  
  (二)收据
  
  收据或收条是表明收到他人交来的钱款的凭证。通常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会以收条方式表明借款人收到出借人支付的借款,而企业作为借款人的情况下,则一般通过出具收据的方式,以方便会计入账。收据或收条的内容通常会载明付款人、收款人、收到款项的数额、时间等。在民间借贷中,收据或收条除了在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出具,从而作为出借人主张借贷关系的证据外,还可能在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时候由出借人出具,从而作为借款人据以抗辩借款已经实际归还的证据。收据或收条从内容上和性质上看,与借款合同和借据不同,更强调款项的实际给付而不是双方之间的借款合意。
  
  (三)欠条
  
  民间借贷关系中的欠条一般是借款人单方向出借人出具,用以表明所借款项、借期、利息等内容的凭证。有的欠条并不记载债权人,而以实际持有欠条的人为债权人。与借款合同、借据等不同,欠条所表明的欠款内容可能并不仅仅因当事人之间的借款而形成,当事人之间基于买卖、承揽、股权转让等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经双方对账、清算后,亦可形成欠条,明确尚欠款项数额和归还期限等。因此,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仅凭欠条起诉要求对方归还借款的,需要对欠条形成的事实基础予以审查。
  
  
总结: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在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人身损害赔偿中交强险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中交强险是什么?随着车辆的增多,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也随之增加。那么,人身损害赔偿中交强险是什么?在交通事故中,若出事车辆具有相关的保险,则受保者有权向保险公司寻求一定的......


·根据相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有什么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公司的注册资本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说在公司成立的时候,注册资本,必须要达到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当然也可以进行增加注册资本,很......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


·一、驾驶人喝二两酒算醉驾吗?
      一、驾驶人喝二两酒算醉驾吗?以70公斤重的人为例,喝2瓶啤酒和2两白酒,理论上能构成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峰值可达到133.3mg/100ml。从理论上,是否构成酒驾或醉驾,与饮酒者的体重、饮酒量......


·刑事案件中监外服刑和缓刑一样吗
      刑事案件中监外服刑和缓刑一样吗?监外服刑和缓刑是不一样的,区别主要是: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


·集资诈骗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集资诈骗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呢?在我们国家,对于集资诈骗和诈骗我们都会多多少少有些了解,集资诈骗一般是团伙作案,涉及的金额较多,诈骗也要分个人诈骗还是团伙诈骗,集资诈骗和诈骗的量......


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