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一、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行政诉讼中申请书记员回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
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明显不属于法定回避事由的申请,法庭可以依法当庭驳回。
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三、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书记员也属于案件的审判人员,除了院长之外,书记员,翻译人还有鉴定人等相关审判人员的回避,本院院长就有权利做决定,如果要求院长回避的话,对院长的回避申请,由审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做决定。
总结: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一、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规定是什么?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规定是什么?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
·电信诈骗80万判多少年?
电信诈骗80万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一、在沈阳买房子出租划算吗?
一、在沈阳买房子出租划算吗?"以租养贷"需根据自身经济能力、理性消费的角度出发1、租金大于月供,合算。除去应交月供以外(甚至除去物业费等固定支出),还有盈余。2、即使租金不大于月供,......
·是否监护人不会被强制指定?
是否监护人不会被强制指定?监护人直接关系到孩子的成长,所以在指定的监护人不想担任责任的时候是不会强制性要求其监护的。如果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离婚了户口会自动改吗?
离婚了户口会自动改吗?派出所不会自动更改婚姻状况。按照户口和婚姻登记方面的相关规定,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该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文书到派出所申请更改。1、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
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