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签了居间合同如何取消?

  签了居间合同如何取消?
  
  一、签了居间合同如何取消?
  
  签了居间合同可以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等事宜之后解除,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依照以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有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居间合同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类型,故此双方当事人在亲属合同之后,若是想要解除因合同签署而建立的债务关系,就需要先与对方协商,确定赔偿事宜,然后约定该合同无效。一旦已经约定该合同无效,此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会再受到该居间合同的约束。
  
  
总结:签了居间合同如何取消?一、签了居间合同如何取消?签了居间合同可以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等事宜之后解除,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按揭房其实也就是指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而购买的房产
      按揭房其实也就是指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而购买的房产,此时购房者需要按照与银行的约定,每个月偿还相应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如今对于很多年轻夫妻而言,其实在购买家庭房屋的时候往往就是通过......


·摩托车飙车是否违法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


·饮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什么
      饮酒后驾车其实与醉酒后驾车的情况都还不一样,虽然都是属于喝了酒之后开车,但其中醉酒驾车的情况显然要严重的多,而此时对驾驶人员的处罚自然也不会轻到哪里去。而对于饮洒后驾车其实也是会进......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签了居间合同如何取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