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土地确权对农户、村干部、种植大户分别有什么好处?

  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土地确权对农户、村干部、种植大户分别有什么好处?
  
  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只给农村土地确权?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都是招标拍卖竞拍出去的,用不着确权,农村的土地不同于城市用地,由于其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所以虽然有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及政策的管理和保障,但基本上处于一村一策的状态,在农户土地管理上存在诸多土地纠纷隐患,比如土地的四至问题就常引起邻里矛盾。
  
    而土地确权就在于解决农村里各家各户土地四至不清的问题,明确每一块土地的具体归谁,从而方便基层土地管理。除此之外,这次的农村土地确权针对不同的人群将带来不同方面以及不同程度的好处。
  
    土地确权对农户、村干部、种植大户分别有什么好处?
  
    1.对村干部、村支书等农村基层管理人员来讲,在处理和协调村里土地矛盾上,有了切实的依据,谁家在土地确权中是确得多少地就是多少,可以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2.对承包土地的农户来讲,土地确权之后,自己对于承包地的土地权益有了进一步保障,不仅在日后可以通过土地来进行土地抵押贷款、土地流转、土地有偿退出等多个方面获得权限,同时即使是进城务工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担心自己的土地会被收回了。
  
    3.对于去农村流转土地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经营主体来讲,可以通过获得的土地经营权来抵押贷款缓解成本压力,也能确保自己流转的土地是具有合法效益的,避免了日后的土地纠纷带来的一系列经济损失。
  
  
总结: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土地确权对农户、村干部、种植大户分别有什么好处?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只给农村土地确权?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都是招标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双方代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双方代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日常生活当中,有时候您在涉及一些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时候,在法院提起诉讼时会有代理人来代替自己行使一切权益。通常人们理解的代理人就是只可以为自己进行代理。......


·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公积有哪些区别
      不同的部门对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但都必须遵守《公司法》对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的一般规定,一些行业的企业如果相应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设立没有制定特别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话,也......


·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一、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


·重婚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重婚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重婚的处理程序是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活动必须要有一份起诉状证明,确实是存在这样的一种事实。第一,对重婚犯罪人给予法律制裁。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犯罪要......


·工伤认定书能撤销吗,怎么撤销
      在企业工作时,是由于公司本身的原因,导致了员工发生了意外情况,那么我们就需要向企业递交工伤认定书和材料,现如今,有一个问题面临,工伤认定书能撤销吗,怎么撤销,这就需要我们来探个究竟......


·浅谈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在实践中,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经常容易混淆,因为两者都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并且都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但是两者又有严格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浅谈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土地确权对农户、村干部、种植大户分别有什么好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