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如果发生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如何证明合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之规定,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登记有争议的,应向行政登记机关申请处理,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再以登记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讼争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显然争议纠纷属于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依法应先行由行政登记机关处理;除非起诉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向行政机关申请并处理,否则在未经行政机关处理前,直接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驳回起诉。
没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如何证明宅基地合法?
需要的证明是有乡镇或者是乡镇以上的级别,以及国土部门、房管部门、建设部门等一些职能部门颁发的文件,或者是经过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都可以作为自家宅基地是合法的证明。
但是这里需要强调下,村里开的证明是不管用的,大家要注意,不可拿着村里的证明去作为土地确权或者是其他用途的依据,为啥?因为村组织没有审批的权限。
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手上没有任何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咋办?这个就比较麻烦了,但也不要过于担心,大部分情况下,也是可以有补救的办法的。
按照《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78号)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村委会查明情况出具证明、经过公告程序予以确认。
总结: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二手房过户注意什么问题
二手房过户注意什么问题1、核实房屋情况。了解房屋自然情况,既包括房屋位置、地址、门牌号,还包括面积、户型、格局、结构、朝向、采光、开间、进深等细节,更包括房屋预留物品、装修情况、......
·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实践中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的人
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实践中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有发生。那么,在人身在受到损害时,该怎么要求去损害赔偿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又该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下面......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会有什么后果
银行作为我国国家成立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金融领域和经济领域都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相应的银行也对民间的人群从事一些贷款和储蓄业务来扩展自己的经营范围。那欠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建筑工程的签证与索赔有哪些策略?
其一:工期延误的签证。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图纸、技术资料,一方面会导致正常开工时间延期,开工后又会导致工期延误,甚至停工。一旦发包方不能够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履行上述义......
·经过转让的商标续展材料包括哪些?
经过转让的商标续展材料包括哪些?经过转让的商标续展材料包括续展申请等,转让商标按照正常流程做续展就行。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1.如果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就已经办理过续展的,那么是不需要商标受......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一、债权人免除权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