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证人是否需要回避?
民事案件证人是否需要回避?民事案件证人不需要回避,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但是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诉讼权利:㈠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㈡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若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有权进行更正或者补充;㈢因作证而遭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法被报复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㈣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因法庭要求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和受到的损失,如误工工资、误工补贴、差旅费等;㈤有权改变自己已作的书面证言和口头证言的内容。在享有上述诉讼权利的同时,证人应承担下列诉讼义务:㈠如实作证的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强制措施;㈡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就他所作的证人证言提出的问题;㈢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了解或者知道案情的一些情况的人员就是证人了,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并且案件的当事人是不能要求证人回避的,这是由于证人的证词,法院并不会单独就作为证据来使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之中的回避制度并不适用于证人。只有诸如审判人员、鉴定人等才适用回避制度。
总结:民事案件证人是否需要回避?民事案件证人不需要回避,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怀孕期间夫妻可以离婚吗
怀孕期间夫妻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交通事故人伤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我们国家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如若公民想要办理土地使用权都必须要通过特定的办法取得。很多企业如果想要申请土地使用权的话,就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
·高空坠物要负责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近几年来,社会上的热词接连不断的出现,我们今天讲的,正是其中之一,高空坠物,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或者真实生活中听到关于高空坠物伤人的事件,在替他人感到不幸时,我们应该思考为什么这类事......
·欠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欠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一、欠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
·法人财产和侵权财产混同了怎么办?
法人财产和侵权财产混同了怎么办?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析产,分清哪些属于企业财产,哪些属于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同时建立账本,分别列入。公司经营场所、主要生产设备和办公设施与其股东......
民事案件证人是否需要回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