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购房的房产 真离婚了怎么分割?
“假离婚”购房的房产 真离婚了怎么分割?
一、“假离婚”后,一方如不同意复婚的,财产分割部分也不能反悔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二是诉讼离婚,到法院按法律程序处理。一旦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则法律上与真离婚产生一样的法律效果。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于双方协议办理“假离婚”,通常均属于自愿,并不会存在胁迫的情况,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后果以及对方有可能不同意复婚这个风险都应该是明知的,因此财产分割协议本身也不存在欺诈。综上所述,法院不会撤销双方假离婚时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
二、假离婚时协议归于一方的财产,复婚后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假离婚是为了拿房产证,那么房产证拿到后,二人复婚,则之前二人协议离婚时归于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即使夫妻另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之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法院一般均不予支持。
三、复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归属,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复婚,而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的第二套房,房产归谁所有,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及房款支付情况而定。一般说来,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复婚前拿到产证的,则房子归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
离婚后购买且一次性付款,在复婚前就取得房产证的,应属登记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是谁,房子就属于谁。离婚期间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子,当然属于个人财产,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该房也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复婚后共同还贷,权利也归产权登记一方,但要补偿对方
如果是贷款购房,复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产的产权归属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双方约定的“假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虽然有的当事人会在协商假离婚时签一份“假离婚协议”,载明双方是假离婚,离婚期间所买的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这样的协议,也无法规避法律风险,因为该协议本身会被认定无效,而不能约束任何一方。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假离婚,假离婚就是真离婚。离婚后,人身关系回复到个人,个人购房出属于个人财产。故真离婚后,该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无法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结:“假离婚”购房的房产真离婚了怎么分割? 一、“假离婚”后,一方如不同意复婚的,财产分割部分也不能反悔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使用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使用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
·拿到驾照一年之后可以独自上高速路
拿到驾照一年之后可以独自上高速路,在一年内副驾驶需要坐一个有3年驾驶经验的司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
·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及税收处理
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及税收处理股权转让其指的是具有股权的公司股东,有偿的转让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将其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转移给另外的一个人。因而股权的转让就会产生财产的支付行为的发......
·健康证可以异地使用吗
可以的,健康证一般是可以跨市使用的,同省内跨市区都可以使用。办理健康证只对服务对象有利,对于相当部分的工作人员来说,则是既出钱又麻烦而且有失业的风险。其实,健康证的内容主要涉及传染......
·聚众斗殴从轻处理还需要判刑吗?
聚众斗殴从轻处理还需要判刑吗?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的一己私欲而纠集多人进行的打架斗殴事件。聚众斗殴往往会产生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仅仅会造成他人的身体伤害严重者还可能致人死亡......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风险如何防范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风险如何防范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风险的防范(一)注意股东人数的限制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规定。具体是:1、有限......
“假离婚”购房的房产 真离婚了怎么分割?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