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约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合伙等)。无论订约当事人的形态如何,合同必须存在着两个利益不同的订约主体。也就是说,合同必须具有双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当事人则根本不能成立合同。
  
  第二,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在法律层面上合同成立跟合同生效是两回事,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字以后只代表合同的成立,国家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要网签备案,正式备案之后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但一般合同成立后也不能随便毁约了。
  
  
总结: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第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伤残十级。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离婚关于子女的探望权法律怎么判决不少人误以为有具
      离婚关于子女的探望权法律怎么判决不少人误以为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等内容,事实上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都是先可以由当事人协商,......


·不知情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具体量刑是:运输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不知情运输毒品,应当在上述法定刑标......


·如何认定重婚行为,有哪些认定标准
      重婚本身属于一种民事行为,但由于会对家庭造成很大的破坏,因此我国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而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之前,还需要先对重婚行为进行认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如何认定重婚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入职需要注意什么?入职offer1、公司的offer是有法律效力的要约,即向应聘者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吗?
      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吗?一、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吗?会重新计算的;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95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