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满足法定条件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女职工怀孕公司可以直接辞退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劳资双方的法律地位本身就是平等的,所以,在特定条件下,双方其实都有权利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公司即便是因员工自身有问题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常也不能无故克扣工资。
  
  
  
总结: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满足法定条件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事故认定要花的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那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要花的时间是多久呢......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一般判几年?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


·丧假直系亲属的范围有哪些?
      丧假直系亲属的范围有哪些?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2、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过世,也列入可享受丧假的范围。对于超出这一范围的亲属,企业有自行解释权。3、由于我国历史......


·对于认罪了是否能够从轻处罚?
      对于认罪了是否能够从轻处罚?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社会,并且虽然是一个法制社会,但是也有人情的一面,如果犯罪分子选择自愿认罪的话,那么他能够受到相应的处罚吗?根据相关的说法,如果选择......


·在我国委托人作为学生什么的法定监护人?
      在我国委托人作为学生什么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依我国最高人民......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俗称劳动者提出辞职,分三种方式和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存在拖欠工资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


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