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机关收集和核实证据,及时处理案件;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和当地群众参加旁听;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刑事犯罪的规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更为适宜”则是指为了便于查清案情、方便群众,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或者被告人在原居住地罪恶多端、民愤极大,在原居住地审判可以发挥更好教育作用。二、合同诈骗罪报案所需材料1. 案发经过文字材料;2. 报案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律师律所证明函和委托书);3. 报案公司工商登记材料(股东情况、营业执照等);4. 被控告人个人/公司基本情况;5. 签订合同原件/复印件;6. 收付款银行转账流水书面证明材料;7. 双方沟通短信、微信、邮件书面证明材料;8. 招标书、担保函、银行存单、提货单、仓储单等涉及交易书面证明材料;9. 涉及民事诉讼的诉状、判决书面材料。合同诈骗罪是发生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犯罪,合同也是涉及经济贸易活动的合同,比如普通的借贷合同则不属于合同诈骗罪范畴的合同。普通诈骗罪的管辖属于刑侦部门,不属于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办案人需要根据犯罪数额到派出所、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总结: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健身房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需要。申请破产必须是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即便是申请了破产,也不是说就不用偿还债务了。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对债务进行部分减免,但是只能是一小部分。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还应该想各种办法......
·个人间股票怎么转让
根据《公司法》规定,只要你的持股不超过5%,就没有交易限制,如果超过了5%要在开通资金账户和股票交易的时间内进行买卖。证券营业部开户所需证件:投资者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
·闯红灯多久有短信通知?
闯红灯多久有短信通知?闯红灯违章短信通知一般是在13日左右能收到。具体理由如下如下: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规定:“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
·俗话说家和往事兴
俗话说家和往事兴,美满的夫妻生活是我们必不可少的生活调剂品。有时候夫妻感情破裂后,其中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却并不想离婚,这时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那么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呢?首先......
·拐卖妇女、儿童罪法定加重情节有哪些?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法定加重情节有哪些?拐卖妇女、儿童罪法定加重情节包括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等,具体如下:(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
·凭身份证能打户口本吗
不能。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