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转化犯存在过失犯罪吗?

  对于转化犯存在过失犯罪吗?对于转化犯存在过失犯罪,在转化犯的轻罪转化重罪的过程中,是可能存在过失犯罪的。转化犯是在非法行为(含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或者非法状态的持续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方法或者后果等转化条件,而使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或者是轻罪行为转化为重罪,并以转化后的犯罪或重罪进行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二、《刑法》中对于转化罪的具体认定类型有哪些?第133条:以危险驾驶罪为基础罪名的转化犯;第144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149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基础罪名的转化犯;第238条:以非法拘禁罪为基础罪名、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241条:以收买被拐买的妇女/儿童罪为基础罪名以拐买妇女/儿童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242条:以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为基础罪名、以妨害公务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247条:以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为基础罪名、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248条:以虐待被监管人罪为基础罪名、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253条:以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为基础罪名、以盗窃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267条:以抢夺罪为基础罪名、以抢劫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269条:以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基础罪名、以抢劫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292条:以聚众斗殴罪为基础罪名、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333条:以非法组织罪和为基础罪名、以故意伤害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355条:以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病药品罪为基础罪名、以贩卖毒品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第384条:以挪用特定款物罪为基础罪名、以挪用公款罪为转化罪名的转化犯。转化犯在司法实践中是非常常见的,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转化处理,后期的判决结果是基于转化后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决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总结:对于转化犯存在过失犯罪吗?对于转化犯存在过失犯罪,在转化犯的轻罪转化重罪的过程中,是可能存在过失犯罪的。转化犯是在非法行为(含违法行为与犯罪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房产继承的手续主要有哪些 一、房产继承的手续主要有哪些?
      房产继承的手续主要有哪些一、房产继承的手续主要有哪些?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继承权资格证明。例如遗嘱或亲属关系证明。3、要过户的不动产的产权凭证,例如房产证。4、继承人的......


·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一、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


·轮候查封法院对涉案财产的查封发生效力后,能否不经评估拍卖程序,直接裁定将该财产以流拍价抵偿给轮候查封债权人?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


·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
      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


·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
      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还处在试用阶段的情形。转正则是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因此,入职和转正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同......


·签订合同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签订合同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


对于转化犯存在过失犯罪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