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一、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可设立合伙企业。
  
  二、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怎么退出
  
  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退伙分为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
  
  自愿退伙是指约定了合伙期限,发生了约定情形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法定退伙又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当然退伙的情形包括: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当然退伙的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除名退伙是指合伙人具有过错,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有过错的合伙人除名,能够被除名的过错包括以下几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是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被除名人接到书面的除名通知之日为除名生效之日,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企业是其实是可以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通常认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并没有截然分开,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可以被看作是合伙人自己在承担责世任。从这个角度上讲,合伙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以承担民事责任。
  
  
总结: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一、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银行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银行民事诉讼状怎么写?一、民事诉讼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基......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金,以此来约束购房者。但是,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内容对自己极其不利。因此,很多购房者都想知道,签......


·集资诈骗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集资诈骗罪构成既遂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伪造遗嘱应该怎么进行处罚
      现实生活中,对财产利益的争夺往往是比较激烈的,尤其是在涉及到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时候。实践中,甚至还有继承人不惜以伪造遗嘱的方式来让自己多分得一些......


·专利许可备案后可不可以撤销
      专利许可备案后可不可以撤销依据我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备案同样要进行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七条实施许可的期限届......


·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一、分割财产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