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
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六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仲裁裁决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哪些情况裁决会被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仲裁裁决予以执行。但是,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后,裁定不予执行。
总结: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六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遭遇被信用卡诈骗怎么办
现代社会人们逐渐从传统储蓄消费转到提前消费的观念,信用卡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因为信用卡,是银行授信,然后信用卡使用人得到使用银行授信金额的权利,可是正是由于这种特质,信用卡诈骗......
·土地赔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赔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各地国家机关为了城区建设等的需要,是可以征收或者征用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国家相关机关在征收后,需要......
·根据我国刑罚规定婚外情属于重婚吗?
根据我国刑罚规定婚外情属于重婚吗?一、根据我国刑罚规定婚外情属于重婚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婚外情属于重婚的,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有配偶者......
·女方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
女方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
·怎样的犯罪未成年要负刑事责任
哪些犯罪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任何犯罪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
·湘乡2023政府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湘乡政府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