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
离婚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同时,《民事诉讼法》第92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 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婚姻法》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任何事情逃避是解决不了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就是双方进行协议,在协议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带着资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还有一种就是双方协议不成的,就得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总结:离婚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犯法后被拘役,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是犯罪分子应有的处罚,但对于一些存在特殊情况的罪犯法律还是会给与人性化的照顾,监外执行就是其中一种,罪犯不会关押在监狱,但会有社区及相关组织机构......
·房屋转移登记费怎么收取
如果有人想把房屋转移给他人,为取得合法地位时,我们要进行房屋转移登记。对于这个登记过程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在登记过程中我们最关心的可能就是登记费用,那么房屋转移登记费怎么收取呢?下......
·合同诈骗罪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刑事被害人在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终审判决后,可以结合自身损失受偿情况,决定是否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毁坏......
·一、哺乳期满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
一、哺乳期满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可以;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专利行政处罚管辖权问题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在我们国家,指的是违反我国行政法律规章制度所进行的一种处罚的手段。行政处罚,最常见的方式包括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相对来说行政拘留是比较严重的了,当然行政处罚和我们国家的形式处......
离婚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