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当合伙企业财产按照上述方式清偿后,仍有剩余财产的,由合伙人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1、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值得注意的是,要是合伙人之间就剩余财产分配事宜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获取应得的财产利益。
  
  二、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企业财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合伙人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合伙企业所得的收益除了包括合伙企业因经营所积累的财产外,还包括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非经营所得的财产权益,如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等。
  
  考虑到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立法精神以及合伙人出资的不同情况,合伙人出资的财产既可归合伙人共有,也可仍归出资人个人所有,由合伙人在订立合伙协议时商定。通常,合伙人是将其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投入合伙企业,其出资财产直接构成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不属于出资人个人所有。合伙人也可将其财产所有权的一项或数项权能分离出来用于出资,较为常见的是以财产使用权出资。当合伙人仅以其财产的使用权投入合伙企业时,全体合伙人对该项财产仅共同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处分权,它仍属出资人个人所有。但是,由于合伙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需要,要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对出资财产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而不是由各个合伙人对其出资的财产单独进行分散管理和使用。因此,合伙人将其财产的使用权投入合伙企业时,其出资的财产虽不直接构成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但却直接构成合伙企业的共用财产,即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占有和使用的财产。
  
  合伙人出资的财产是共有财产还是共用财产,决定了对该财产的不同处理办法。当出资人退伙或者合伙解散时,如果其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出资人无权要求返还其出资原物,而只能与其他合伙人一起,以分割共有财产的方法来收回其出资财产的价值。如果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用财产,出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其出资原物。在返还出资原物后,如果合伙企业还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出资人还有权与其他合伙人一起参加对剩余财产的分割。此外,当合伙企业对外负有债务时,如果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那么该项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如果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用财产,那么该项财产不能先用于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而应作为出资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先用于清偿合伙人的个人债务。
  
  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法清算后,不管是有剩余财产,还是仍有债务的,都应高先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无约定的就公平分配和分担。要是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能再次磋商的磋商,该起诉的起诉,合理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一、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买保险避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一、买保险避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不可以,属于无效行为,并且还要依法承担法律行为婚前购买的个人保险,离婚时是否被分割,需要先确定保费缴纳的方式,只有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离......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有几点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有几点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一)适用条件1、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一、离婚协议侵犯他人财产如何诉讼?
      一、离婚协议侵犯他人财产如何诉讼?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


·中止执行,能否再次提出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如何分配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