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赡养会丧失财产继承权吗

  一、不赡养会丧失财产继承权吗?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是:(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将继承人分为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同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怎么分割遗产?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对于子女来讲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赡养父母跟继承父母遗产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赡养父母的目的不能是出于继承父母的遗产。在父母去世之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其他子女能证明当事人未尽过赡养义务的,可以让当事人少分一些。
  
  
  
总结:一、不赡养会丧失财产继承权吗?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是:(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办理过结婚证的彩礼能还吗?
      一、办理过结婚证的彩礼能还吗?符合法定条件的还是可以要求退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


·遇到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1.过法律途径解决。(1)诉讼时间之内起诉才有法律效力。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一般债权的时效是3年;(2)确定的这个客户是公司还是个人,如果是公司,那么公司是否还在正......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就是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计算/缴费基数都与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有关。其中,公积金不是企业强制购买的,不同的企业情况不同......


·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一、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不一定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


·有效见证遗嘱有什么要求作为遗嘱见证人
      有效见证遗嘱有什么要求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


·什么叫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不赡养会丧失财产继承权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