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儿子死了遗产怎么继承

  一般儿子死了遗产怎么继承
  
  如果儿子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话,按法定继承顺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如果儿子死了,并且是已经结婚过的,那么儿子的财产应该是跟配偶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情况下,接下来才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是继承顺序继承。不过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权益,可以放弃也可以享受。
  
  
总结:一般儿子死了遗产怎么继承如果儿子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话,按法定继承顺序。《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要约生效的时间是什么?
      要约是合同法领域的重要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希望对方与之建立合作关系而向对方发出的合作意思表示。如果对方表示同意也就是作出承诺,那么意味着双方合作关系的建立。但是法律是严谨的,要约作出......


·对于立案送上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对于立案送上批捕是什么意思立案送上批捕的意思是公安机关在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情况下,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一种法律行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只是为了查明案......


·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应中止诉讼
      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应中止诉讼一、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应中止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


·行贿检察院办理有哪些规定
      一、行贿检察院办理有哪些规定受贿罪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许多人存在侥幸心理,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比如撞坏了他人一点财物,刚好又4下无人时往往会选择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后以为轻微损害只是小事,他人也......


·一、离婚期间财产约定书可以临时反悔吗?
      一、离婚期间财产约定书可以临时反悔吗?离婚期间财产约定书不可以临时反悔,关于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


一般儿子死了遗产怎么继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