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宣告死亡继承什么时候开始?

  被宣告死亡继承什么时候开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的,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继承权利主体包括哪些?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三、遗产继承权利如何实现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当公民死亡后其生前的财产也是会由法定继承人或者是指定继承人进行继承的,继承人也是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放弃继承权,但是当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等情况下,其继承权也是会丧失的。
  
  
  
总结:被宣告死亡继承什么时候开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的,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对于质权是否可以占有改定取得
      对于质权是否可以占有改定取得一、对于质权是否可以占有改定取得质权不可以占有改定取得。为规范著作权出质行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著作权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手机上打麻将犯法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手机上打麻将犯法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手机上打麻将是不犯法的。打麻将处罚新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


·科技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科技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科技产品购销合同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地址:为了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


·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大多数驾驶人都或多或少都会知道一些,但还是有
      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大多数驾驶人都或多或少都会知道一些,但还是有些驾驶人不撞南墙不回头,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尤其是在醉酒的状态下驾车,不仅会使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大大增加,甚至会造成严......


·2023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3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国家征收农民的土地越来越多,农民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主要是针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进行补偿,那......


·关于行为人行政拘留要交钱吗?
      关于行为人行政拘留要交钱吗??行政拘留要交钱吗不一定。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的处罚,一般常见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两者可以同时并用,也就是罚款......


被宣告死亡继承什么时候开始?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