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父母亲怎么立遗嘱才有效?

  父母亲怎么立遗嘱才有效?实践中,遗嘱的一般写法是:立遗嘱的目的,对财产的具体处理,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依《民法典》,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二、遗嘱如何执行所谓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换句话说,遗嘱的执行是为了实现遗嘱内容所进行的必要的行为。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公民可以在生前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同时也是需要根据自身的意愿订立的,在订立遗嘱时也是需要在遗嘱中写明遗产的名称数量、指定遗嘱继承人以及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份额等内容,当有不法分子做出篡改以及伪造遗书的情况下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总结:父母亲怎么立遗嘱才有效?实践中,遗嘱的一般写法是:立遗嘱的目的,对财产的具体处理,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五一钻界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


·通常法定羁押期限是多久?
      通常法定羁押期限是多久?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会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对其进行羁押,但羁押也是有期限的,而不宜长时间羁押嫌疑人、被告人,否则就会造成侵权......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一般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一般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而在退房的时候房东往往需要退还这个押金,当然如果承租人有损坏房屋内设施的行为,那可以扣除相应的押金,不过要是没有这些扣押......


·一、善意取得对抗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善意取得对抗买卖不破租赁吗?不可以对抗买卖不破租赁,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1.《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2.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程只是规定其产生的办法。3.一个有效......


·夫妻分居后的还贷怎么计算
      在夫妻婚后按揭购买房产的情况下,每个月需要按时归还银行的贷款。当然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的。那要是在此期间,夫妻分居的话,那么分居后的还贷应该怎么计算呢?详细内容我们......


父母亲怎么立遗嘱才有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