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产是夫妻共有怎么立遗嘱?

  房产是夫妻共有怎么立遗嘱?
  
  一、房产是夫妻共有怎么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可以通过书写书面的遗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在遗嘱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以两人均分的方式处理。一方设立遗嘱时,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一般是二分之一,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的话。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我们国家在对于遗嘱进行确认的时候,是需要根据遗嘱是否符合形式,要件和内容要件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在遗嘱的内容当中予以确认,才能够确定是属于有效的。
  
  
总结:房产是夫妻共有怎么立遗嘱?一、房产是夫妻共有怎么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可以通过书写书面的遗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在遗嘱中,对于夫妻共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销售假药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


·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不以为然,现
      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不以为然,现在我国对醉驾的都抓得十分严格,包括一些小地方上面都检察得很严格,那么到底身体中酒精含量几度属于醉驾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


·工伤认定行政调解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您都明白的实在工商发生之后工伤认定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但是关于工伤认定经常会发生诸多纠纷,这种纠纷当然是发生在工伤认定当事人以及用人单位之间呢,因此您想要知道工伤认......


·夫妻债务能因离婚而免除吗
      夫妻债务能因离婚而免除吗在实践中,很多债务人为了逃债确实是绞尽脑汁,甚至是不惜假离婚,然后一方对债权人说自己没钱,让他找另一方,而另一方则会主张此项债务不是自己借的,跟自己没有关系......


·工作中失误并且及时纠错算价格欺诈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工作中失误并且及时纠错算价格欺诈的可能性有多大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


·伤残赔付标准的相关内容
      工伤您可能多多少少都知道一点,出现工伤,那就得有相应赔偿。准确点说,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


房产是夫妻共有怎么立遗嘱?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