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一、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
  
  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什么?
  
  1、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2、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
  
  (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六)规划、市政设计要点;
  
  (七)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
  
  (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
  
  (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
  
  (十)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根据土地使用类型而有所不同的,特别是涉及到商业土地的使用期限是明显短于住宅用地的,在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可以合法的申请续期,但需要由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并批准后才可以办理。
  
  
总结: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一、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结婚一年起诉离婚还退彩礼吗?
      一、结婚一年起诉离婚还退彩礼吗?不可以退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因......


·一、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违背了遗嘱意思自治原则吗?
      一、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违背了遗嘱意思自治原则吗?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没有违背遗嘱意思自治原则,遗嘱自由原则是私法自治原则在继承立法中的体现,为各国继承立法所肯定。遗嘱自由是公民......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要担责吗
      生活中,借车给他人使用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当然没有出什么事情,到时间平安的将车换回来了,自然是最好的。最担心的就是借车给他人使用,结果还发生了交通事故。那此时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的......


·离婚财产打官司期间财产被转移了怎么办?
      离婚财产打官司期间财产被转移了怎么办?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夫妻一方婚内向异性大额转款,离婚后另一方可主张全额返还给自己吗?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向婚外异性赠与大额钱款的行为显然不是因夫妻日常生活需要,该行为明显......


·施工方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吗?
      施工方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吗?一、施工方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吗?施工方是否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主要是判断施工单位是否尽到了法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