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一、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有权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人员有:
  1、法院委托;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3、患者本人;
  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5、医疗机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二、医疗事故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患者及其家属收到医学会的通知的,那么从这个时间起10日内,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病历资料、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封存药物和血液制品等等)、书面陈述(治疗经过及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叙述)及答辩(对对方提出的意见、解释的反驳)。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从上述法规的规定您可以看出,就是按照法规的规定一个医疗纠纷案件的鉴定结论,也需要60天、两个月的时间才可以出来。这期间还不包括文件和通知送达的时间、医患双方提交的时间、在途的时间等等!所以,通常情况下一个医疗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出结论大约需要两个半月到三个月的时间。
  实践中,有五类人是可以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包括法院委托、卫生行政部门移交、患者本人、医疗机构以及死亡患者的近亲属。而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必须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还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鉴定费。以上就是对“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解答,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一、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有权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人员有:1、法院委托;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3、患者本人;4、死亡患者的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遗弃罪是自诉吗,自诉状怎么写?
      根据不同的分类,可以将诉讼案件分为不同的类型。当谈到自诉案件,人们会自然想到公诉案件。对于那些涉及到多数人利益的情形,司法机关会提出公诉;若是仅涉及到特定主体的案件,则属于自诉案件。......


·代位权诉讼的案例中体现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的案例中体现的裁判规则是什么?1、次债务人应对所欠债务人到期债务是否清偿及以何种方式清偿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应认定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仍......


·如何认定跨境债权债务的转让效力?
      国家与国家之间交界的地方,统称为国境,一般是以河流、山川或者其他建筑物作为两国交界点,如果越过交界地,就视为跨境,现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世界地位较高,很多实力雄厚的企业都纷纷在国......


·替公司打借条属于职务行为么
      替公司打借条属于职务行为么《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一、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1.专利(1)发明专利:审查严格、含金量高,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2)实用新型专利:......


·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诈骗案件也呈现了多发的趋势。从公安机关查获的网络诈骗案件看,很多案件都是团伙作案,其中会有主谋。法院接到检察院提交的公诉申请后,会按照......


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