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要求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要求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效力?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对合同何时生效作了两层规定: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在日常生活当中时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们,他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合同生效的条件并不是特别在乎,但实际上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的话,那么合同就不发生效力,对于双方来说也没有约束的能力。
  
  
  
总结: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要求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什么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什么费用一、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什么费用建筑工程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安搜索装工程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


·中小企业融资解决措施有哪些?
      中小企业,在中国是一个主力军,在我国的市场经济调控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关于中小型的企业,首先整个公司企业的架构还不是特别的完善,而且涉及到的产业也比较单一,资金方面也不是很稳定,......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


·一、五保户房屋遗产继承法中应如何处理?
      一、五保户房屋遗产继承法中应如何处理?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一、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专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


·侵权商标入刑标准
      侵犯他人商标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的应当立案追究。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要求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