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条件

  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条件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二、再审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已生效的判决。但通过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等非讼程序作出的判决、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其中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指对于婚姻关系这一身份关系的判决不能申请重审,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若涉及已分割的财产,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再审,涉及判决书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已经生效的裁定书,包括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可以再审,但可以上诉。
  
  3、符合法定情形的生效调解书。
  
  法院对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程序的,要求生效的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当事人申请对调解书再审的事由,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合法原则;检察机关监督调解书的事由是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规定,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无论以指令再审方式还是以提审方式裁定再审,标准应该是相同的,“不得因指令再审而降低再审启动标准,也不得因当事人反复申诉将依法不应当再审的案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总结: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条件一、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2023年伤残军人最新优抚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伤残军人最新优抚标准是怎样的一、伤残军人最新优抚标准是怎样的具体标准按当地实行政策为准,以下标准仅供参考: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昆山金脉非法集资的后果有哪些
      非法集资在当今社会出现的次数较多,对于许多人来说,犯罪的根源还是利益的诱惑,那么一旦触犯这类犯罪就会有相应的处罚,处罚的后果会依据案情的发展而出现一定的的差异,但是国家对于非法集资......


·犯罪构成二阶层的内容有哪些?
      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包含以下内容:客观违法,主观有责。1、客观违法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2、主观有责要......


·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规定是并不属于父母范围之内的一个其他的人员,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民法......


·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物权法》通过后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又一部法......


·工程质量事故具体分类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具体分类是怎样的?现在的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用到很多的施工人员现场操作,稍不谨慎就会引发工程质量问题,有时还会引发质量事故,导致建筑毁坏,人员伤亡的情况,这就严格要求施......


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