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证据收集的原则包括哪些

  证据收集的原则包括哪些
  
  一、证据收集的原则包括哪些
  
  1.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
  
  发生刑事案件拨打110,警察会立即出警。报案越及时,收集证据月及时。司法实践中,延误证据收集多是因为当事人报案不及时。
  
  2.收集证据要有目的,有计划。
  
  发生凶杀案,先要在与失主有恩怨的人中排查,通过排查逐渐缩小怀疑圈,确定重点嫌疑人。
  
  3.收集证据要客观、全面。
  
  客观,就是反对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全面,即要搜集证明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也要收集证明嫌疑人无罪的证据。
  
  4.收集证据要深入、细致。
  
  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往往与表面现象不同。
  
  5.依靠群众与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
  
  依靠群众是因为任何犯罪都会留下痕迹。找更多的人调查,能收集到的线索就越多,了解案情就越全面。而不是将未经审判是怀疑告诉群众,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喊口号,以舆论压司法。
  
  科学技术在不断发展,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取证和鉴别证据真伪。
  
  6.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意保守秘密。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禁刑讯 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7.证据必须及时固定,妥善保存。
  
  原始证据不能长期保存或者不能附卷保存的,及时拍照、复制,并做详细笔录。
  
  二、收集证据要注意什么
  
  1.收集证据应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合法。实践中,证据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①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作证人提供证言,即不符合法律对于证据收集、提供主体的规定。②取证程序不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以暴力、威胁、欺骗、引诱、收买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③内容不合法。即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虚假的、无证明力的事实材料,因对案件事实的查明毫无意义而为非法证据。
  
  2.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首先,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而不是相互孤立的。一般来说,在证据认定过程中,除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直接证据外,任何证据都需要旁证的支持,无旁证支持的孤证的采信率相对较低。如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70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其次,当事人应收集与证明对象相一致的证据。实践表明,证据证明对象过于分散往往容易削弱证据的证明力,至于相互矛盾的证据更是不为法庭所认定。所以,在收集证据后要仔细研究它们的内在关系,剔除无关紧要的证据,确保证据有的放矢。
  
  3.注意证据的有效性。首先,我国对民事诉讼中有关专门性证据都有明确的等级规定。如司法鉴定书和伤残鉴定书等都必须到法院指定的单位去开具,其他任何非指定单位的类似证明都不具有法定效力。其次,按照民诉法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及应当回避的人不能出庭作证或出具证言。因此,当事人在收集证人证言时,应当排除以下人员的证言:①诉讼代理人,即代理人不能既是代理人又是证人;②本案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检察人员;③认知能力、表达能力没有达到作证的要求的未成年人。
  
  4.切忌传闻证据。传闻证据是当事人或证人所引用的他人所表达或作出的,被作为证据提出以证实其所包含的事实是否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我国民诉法未明文规定传闻证据能否作为定案依据,但由于这种证据存在无法质证的危险,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47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来看,传闻证据属于被禁止之列。
  
  首先,证据收集和提供的主体必须具有合法性,这一点非常重要。目前,证据收集和提供的主体是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其次,证据收集的方法必须具有合法性。为确保收集证据合法有效,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而通过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同时也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总结:证据收集的原则包括哪些一、证据收集的原则包括哪些1.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发生刑事案件拨打110,警察会立即出警。报案越及时,收集证据月及时。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离婚不要财产快吗,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不要财产快吗,是合理的吗?离婚不要财产也是合理的。夫妻之间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的需要签订一定离婚协议书,如果决定不进行财产分割的需要双方达成这一致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的体......


·突发疾病工伤认定案例如何认定?
      在越来越多的工伤案件中,对于工伤案件如何认定是一个让人费解的问题,到底如何使双方的伤害降到最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端,是工伤认定的主要目的,工伤认定的情况多种多样,极为复杂,那么到......


·一、死亡工伤赔偿金如何分配?
      一、死亡工伤赔偿金如何分配?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


·承包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使用证使用土地的一大凭证,土地使用者可以依据需求处置土地的使用权,如转让、置换等。土地使用权的置换可以将买和卖同时进行,省去不必要的办理手续,但仍需要签署置换协议......


·我们大家肯定都有遇到过房屋拆迁的问题
      我们您肯定都有遇到过房屋拆迁的问题,对于房屋拆迁基本上每一个地区都有发生过,发生在我们身上或者是身边的人肯定也不少。对于拆迁并不是向拆迁就可以拆迁的,而是有一定的顺序的。那么房屋拆......


·年底将近了,很多企业开始一年的预算和结算的盘点工作了,工资福
      年底将近了,很多企业开始一年的预算和结算的盘点工作了,工资福利预算表是企业财务计划预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制定工资福利预算表是很多企业相关部门的非常重视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分......


证据收集的原则包括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