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出租房会产生什么纠纷?

  出租房会产生什么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认为,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该残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二)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解除租房合同协议。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三)其他方面的纠纷。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大量有关这方面的案例表明,聘请专业律师参与房地产租赁谈判、租房合同协议签订,在避免损失方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1、如果出现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时,房东可以向租客发出有效的催款通知,如果租客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房东有权解除合同。2、在约定租期届满前,房东单方面想解除与租客的租房关系的,房东应该向租客发出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志表示。3、如果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就想涨房租,是不合法的,租客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到合同终止为止,然后再协商房租问题。4、如果在租房期间,所租房屋因不可抗因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客不能再继续租住的,房东可给予租客一定的经济补偿。房屋租赁中,租客不交迟交租金、租客将房子擅自转租、租客毁坏设备、装修;房东不管漏水、租约到期房东不退押金等等问题,都是可能会发生的纠纷,那租房纠纷能不能找民警解决?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报警,但不一定被受理,建议租房纠纷当事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租房双方存在肢体上的冲突找公安,公安机关会受理。
  
  
  
总结:出租房会产生什么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出轨后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出轨后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


·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如何分
      虽然房改政策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但是还是有很多公房没有上市,广大居民只有公房的承租权。不过即使没有所有权,公房毕竟也能遮风挡雨、安身立命。因为夫妻离婚时对公房的争夺也很激烈。那么在......


·二审申请司法鉴定是怎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相信很多人听过“二审”,二审又称为上诉审程序,简单来理解就是上诉人对第一审的结果在未发生法律效力时提出抗诉,它是一个完整的诉讼阶段。二审也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不过二审申请司法鉴定......


·一、离婚放弃财产离婚书怎么写?
      一、离婚放弃财产离婚书怎么写?离婚放弃财产离婚声明的书写需要注明放弃财产的理由、数额以及该财产的形式,所有的离婚协议,首先应该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明确,然后是财产分割......


·高利贷犯法是否不用还钱了?
      着急用钱却发现自己没有存款也没亲朋好友可以借钱,去银行就又被告知贷款有复杂而漫长的申请程序。合法的借钱途径太慢又太难就只能选择向民间机构借高利贷,但如今所有人都知道高利贷是被国家所......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


出租房会产生什么纠纷?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