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开发商如何单方毁约解除合同?

  开发商如何单方毁约解除合同?开发商单方毁约解除合同可以在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之下所进行,或者是有其他的一些原因,具体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二、单方解除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一)就不利于委托人方面而言当受托人在未完成委托事务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时,委托人自己不可能亲自处理该项事务,而且又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受托人代他处理该委托事务而发生损害的情形;(二)就不利于受托人方面而言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的报酬。委托人除对受托人已履行的部分给付报酬外,对在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情况下,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委托人造成的报酬减少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开发商在我们国家他进行房屋买卖合同交易的时候,是需要签订相关的购房合同的购房合同,他通常情况下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原则之下所进行签订双方当事人必须要受到这个购房合同的约束,如果开发商单方面毁约的话,那么需要支付违约金。
  
  
  
总结:开发商如何单方毁约解除合同?开发商单方毁约解除合同可以在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之下所进行,或者是有其他的一些原因,具体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1、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所有的,但不是说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如果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那么具体如何分配还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如果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


·抢劫未遂和不构成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抢劫未遂和不构成犯罪的规定是什么?抢劫未遂和不构成犯罪的规定是犯罪的未遂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话,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


·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几种?
      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几种?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离婚女方无家可归怎么办?
      离婚女方无家可归怎么办?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女方离婚后没有住处,属于生活困难,对方就应以......


·一、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是什么?
      企业职工上了大半辈子的班,可能最期待的就是能够早些退休享清福。国家规定公民到了一定的岁数就可以退休不参与任何劳动和工作了,但是对于退休年龄有着明确的规定。最近,国家有了企业职工退休......


开发商如何单方毁约解除合同?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