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条件有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条件是什么?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4、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5、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6、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拒不执行裁决罪的客观表现有哪些?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综上所述,拒不执行裁决罪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去法院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受理,如被告人有履行义务及能力,但是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立案的标准。从具体表现看,拒不执行裁决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不能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总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条件是什么?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没办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取得合法的夫妻关系,就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如果双方没办结婚证生活在一起,则其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共同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对于此类财产的分......


·涉嫌婚姻诈骗金额如何认定 一、涉嫌婚姻诈骗金额如何认定?
      涉嫌婚姻诈骗金额如何认定一、涉嫌婚姻诈骗金额如何认定?(1)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3千元至1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2)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


·社保中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吗
      社保中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吗?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属于强制性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的项目之一。1、工伤保险是强制缴纳、且由单位单方缴......


·按揭房加名离婚后如何分割
      按揭房加名离婚后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


·糖尿病在监狱怎么处理
      看病情,通常都是在看守所或者监狱治疗,实在不行的,才能到医院治疗。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有: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条件有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