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证口头遗嘱需哪些手续

  公证口头遗嘱需哪些手续?公证口头遗嘱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理,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会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二、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订立口头遗嘱?(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三、遗嘱可能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事实上,口头遗嘱的存在本来就是因为当时的情形已经非常危急,很有可能立遗嘱人自己当时已经没有时间去公证机构对口头遗嘱进行公证了,所以说,口头遗嘱生效的法定条件并不是必须要有公证书才行。
  
  
  
总结:公证口头遗嘱需哪些手续?公证口头遗嘱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社保补缴办理有关规定
      社保补缴办理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政策,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


·辞退员工三倍工资赔偿吗?
      辞退员工三倍工资赔偿吗?不是按照三倍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非法同居期间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非法同居期间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随时都可以一拍两散,所以一般而言,也就没有解除这么一说。但有几个需要值得关注的状况。第一,如果有一方是已经结婚的,在外面出轨。并且维持这样的状态......


·醉驾无证怎么可以免于留案底醉驾无证一般都是会留案底的
      醉驾无证怎么可以免于留案底醉驾无证一般都是会留案底的。醉驾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都是会判处刑罚的,而对于判了刑的,就会留有案底,案底无法消除。二、醉酒驾驶出了交通事故怎......


·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
      一、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


·行使抗辩权免责的事由有哪些
      行使抗辩权免责的事由有哪些?国有国法,国无法而不立,所以国家出台了很多法律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有秩序有规律,但同时法律也赋予了我们权利,所以当我们行驶有些权利时是免......


公证口头遗嘱需哪些手续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