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该规定对商标侵权赔偿的数额看似比较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问题,最具体的无外侵权获得的利益是哪些,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又是哪些,具体数额如何确定。二、侵权获利计算问题是怎样的?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虽然不同,但其基准都是侵权获得利润。然而在商业运行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种。主营业利润是指销售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应当退库作为销售赔偿额的一部分,其他支出应予扣除,产品销售税则不退税;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应当扣除成本,还应当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额。在侵权获得利润的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金额是较为合理的,既无需交纳非因自己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还有利于阻吓侵权行为。当代社会现在网络方面的管理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如果网络方面管理的不严格的话,很有可能会导致很多的侵权行为的发生,此时就需要面临着民事赔偿,赔偿的标准应当是按照《商标法》或者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来进行确定。
  
  
  
总结: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怀孕期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怀孕期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在女方怀孕期间夫妻离婚的,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会适当的照顾女方。同时,考虑到日后女方生育子女,因而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适当的照顾子女。虽然从原则上来说,......


·刑事判决书(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    (××××)×刑特初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本院……(写明在审理××一......


·夫妻代写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夫妻代写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


·有借条被告未拿到钱会怎么判
      有借条被告未拿到钱会怎么判一、有借条但未收到钱法院怎么判打了借条但没有拿到钱,法院判定的关键依据是法律证据,原告手里你的借条就是法律证据,若没有收到所借款的证据,说明借条无效的话......


·在大家的固有印象中误工费都是因为工伤所导致的一种赔偿费用
      在您的固有印象中误工费都是因为工伤所导致的一种赔偿费用,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下误工费是和工伤没有联系的,我工费的赔偿一般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赔偿,在有些特殊情况下误工费可能是因为单位原因......


·双方约点斗殴如何处理?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当今的社会中,往往有些人因为言语上或者口角的不合引起误会。通过约点打架这种不理智和不道德的行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我们在这里是坚决不倡导的。那双方约点斗殴如何处理有哪些法律依......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