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哄抬蔬菜价格怎么处罚

  哄抬蔬菜价格怎么处罚哄抬蔬菜价格行为违反了我国《价格法》规定,应当处以罚款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否则将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对于罚款标准规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具有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
  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 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六) 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七)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八)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总结:哄抬蔬菜价格怎么处罚哄抬蔬菜价格行为违反了我国《价格法》规定,应当处以罚款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政策有哪些要求?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政策有哪些要求?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政策申请要求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


·一、网签租赁备案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网签租赁备案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


·通过信用卡诈骗60万判几年?
      信用卡诈骗罪是我们常见的一种罪名,最为普遍的表现形式是冒用、盗刷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触犯信用卡诈骗罪,会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判处的刑罚措施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而有所区......


·一般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
      一般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情形(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
      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一、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


哄抬蔬菜价格怎么处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